酒店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酒店管理制度1一、收货的管理制度:
(一)酒店采购任何物品,必须经收货部(收货员)验收,并填制收货报告单一式五联,经收货部和部门签收人签字(留存二份,部门一份,供应商一份,成本控制入帐一份)。
(二)收货部在验收货物时,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请购单”上的数量、质量要求验收货物,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临近有效期,或无批号等不予收货。
(三)对于中、西厨需要采购的干货、进口食品,行政总厨协同收货部进行验收,质量方面由行政总厨严格把关。
(四)当货物采购回来,供应商将货品送到,收货部需即刻通知申购部门主管来领取并验收物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签名确认。
(五)收货部要将所有收货报告编号,以便备查。
(六)收货部平时会有一份当期所有商品的执行价。填制收货报告时,也参照采购申请单,每日采购申请单上采购部填制的价格与采购人员提供的发票进行核对,不能超过执行价,特殊情况必须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方能收货。
(七)如果各部门请购物品,必须是部门提前申请,采购部需在市场上调查三家供应商。
(八)作好以上审查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收货手续:
1、直接入仓库,由收货员与库管员共同验收数量、质量、按要求开据收货报告单,并签字确认货已入库。
2、直拨部门使用的,由部门主管(或行政总厨)与收货员共同检查、验收、开据收货报告并签字确认。
3、对于酒店常用物品(除餐饮食品外)收货员及库管员要能够掌握物品的质量,不明确时请求财务总监。
有下列情形者,仓库不予收货,如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收货人承担:
(1)“请购单”手续不完备,或无“请购单”的。
(2)与请购单的数量、质量、规格、品名不符而使部门同意接收的。
(3)对价格未得到正式批复的。
(4)无法确定质量而使用部门又不验收的。
(5)假冒的、残次的、伪劣产品的。
二、存货管理制度:
(一)所有入库物品需由库管员验收规格、数量、质量、品名、有效期后方能入库;酒水需在收货时要求交货人在发票上加注批号并开箱逐一检验。
(二)各类货物按类堆放整齐,食品存放需离地隔墙30cm并在醒目位置标注物品名称。
(三)每隔十天向财务总监报告货仓存量。
(四)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盘点、成本控制、财会人员需协助仓库一同盘点。对有疑问物品要随时盘点。
(五)保管员应注意六防工作:即防霉、防火、防鼠、防渗漏、防盗窃、并对货仓的安全完整负有直接责任。
(六)仓库保管员损耗按大类核定:即瓷器千分之一(年损耗率,下同)零散食品千分之一、袋装食品千分之五、海鲜干货千分之一、瓶装物品万分之五、布草无保管损耗。所有非正常损耗均由保管员赔偿。
三、领发货(出货)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根据所需填列“物品申领单”,由部门总监签字并报财务总监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二)任何部门或人员领用非本部门使用物品,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经财务总监批准后方能发给。
(三)领用除鲜活商品外有形物件,需交回原包装物(瓶、桶、箱等)具体办法按废旧物品管理执行。
(四)有下列行为者,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许可直接进入货仓的,口头警告。
2、在货仓内吸烟的,书面警告。
3、未经许可白条借货的(除营业部门急用的),书面警告。
4、领用单未具备相关手续而发货的,书面警告。
5、私自领用物品,按发出商品价值大小扣收,最后警告,情节严重的按酒店有关条款处理。
6、“申领单”传递程序:
“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部门留存,二、三联在领货时,需注明实领数量及金额,并请领货人签收,然后将第二联交至成本控制,第三联货仓留存记帐用。
酒店管理制度21、制定采购计划
(1)由酒店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和对第二年的预测,在每年年底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审核;
(3)采购计划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财务部。
2、审批采购计划: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酒店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若由采购员领空白支票与对方结帐,金额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3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30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④超过30元要求付现金者,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查批准后方可付款,但现金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经出纳审 ……此处隐藏25597个字……,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 (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 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 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 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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